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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文明学院(处室)创建评比拟授予单位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3 00:00:00 阅读量: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明学院(处室)创建评比表彰的通知》(景院宣字【2021】26号)文件要求,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申报基础上,经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讨论研究,产生了2021年度文明学院(处室)拟授予名单。现予以公示。

拟授予文明学院(处室)名单如下:

陶瓷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育学院、图书馆、团委、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审计处、宣传统战部、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于12月30日前向党委宣传统战部(电话:8384951)或校纪委(电话:8382340)反映。

​ 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