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是建设文明和谐校园,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校园面貌焕然一新,校园宣传文化环境秩序良好。要保持这种整洁的面貌,做到常态化,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为此,现结合学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宣传工作的管理,净化校园环境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部门负责制,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坚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二、主要内容
1、悬挂条幅管理:校园宣传条幅只能在第一教学楼指定位置悬挂,学校建筑、道路和树木等其他公共场所一律不得私自悬挂条幅。凡需要在校园悬挂条幅的单位和部门,需报学校宣传统战部审批,不得随意乱挂。
2、宣传牌管理。目前学校在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楼、艺术设计楼、教育系教育楼制作了统一的宣传牌,凡有大型活动需做宣传的一律制作宣传牌,不再悬挂条幅。各单位或部门需制作宣传招牌摆放室外的必须告知宣传统战部。
3、告示栏管理。学校在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行政楼、生活服务中心设有专用告示栏,用于各部门、学生社团及校外人员发布信息。凡书写、喷涂、张贴、刻画在各办公楼、教学楼、公寓管理中心和学生公寓墙壁上、围墙上、宣传栏墙上、电线杆上、本单位进出道路的地面上和其他建筑物体上的非法小广告,各单位按各自管辖区域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涂抹、撕除、清洗。各楼栋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制止、清理非法小广告。各教职工宿舍小区、主要道路两旁由物业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涂抹、撕除、清洗。
4、学生社团活动宣传管理。学生义卖、募捐、社团招新等活动需在室外进行的,应先经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再到宣传统战部办理登记手续,不得随意乱拉条幅,违者予以取缔。
5、学校大型宣传活动管理。学校各单位的大型活动需要在学校公共场所做临时宣传活动的,都应报宣传统战部备案。
未经批准,各单位、学生社团和个人不得在学校主要建筑、道路两旁拉横幅、空气球条幅、气球门楼、张贴广告和竖立各种广告牌、板,一经出现,立即拆除。
综合治理办公室(保卫处)与宣传部门应密切配合,每天负责对非法小广告进行巡查,发现违章发布者,责令其立即清除。其中校内人员,通报其单位进行处理;校外人员,报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罚。
全校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加大查处、打击乱拉、乱挂、乱张贴等污染校园宣传文化环境的力度,各级领导对此应予高度重视,教育全校师生员工应积极行动,为建设文明和谐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宣传统战部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