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7 00:00:00 阅读量:

各教学单位:

今日接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的几点说明》,2013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

2、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3、申报课程必须有完整的网站资料,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

4、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52011年以前已经获得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和校级优质课程均可申报本次的省级精品课程。2011年度我校已经被评选立项的省级精品课程无需再申报。已经被评选立项的2012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也不得再申报。

6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见附件)的要求。

二、申报办法和材料

1、申报省级精品课程,须填写《2013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6份,样表及省厅文件请见教务处公共邮箱),于53前交教务处吴珊,并发送电子版。

2、申报省级精品课程,须抓紧完善本人的校级精品课程网站(平台)。此项工作请务必于56前完成。课程网站的完善情况将作为是否推荐的重要评价指标。网站技术支持顾问:汪火华。

3、课程整体设计录像和课程教学录像,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先在吴珊处报名,随后教务处将统一安排时间,在精品课程录播室录制。录像负责人:徐圣辉、郭超睿。

4、我校将于510前择日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校内评审,讨论省级精品课程的推荐事宜。

三、补充说明:  

1、各系领导要高度重视,要督促教师积极申报,提高材料质量。

2、目前我校正在制定《景德镇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下半年实施。我校2010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将于2013年下半年办理结项事宜,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补充、完善课程网站。下半年结项将以课程网站的内容和项目实施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附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教务处

20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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