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决定:本学期于2014年1月15日结束,1月16日至2月15日放寒假,下学期于2月16日开学、学生报到。2月17日正式上课,行政人员正常上班。应工作需求,相关单位和部门可自行安排提早上班。
节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各单位、各部门的寒假值班安排请于1月13日前交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
党政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