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经景德镇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9位教师通过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教授通过评审人员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申报资格 | 申报专业 |
1 | 胡志刚 | 男 | 教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王炳山 | 男 | 教授 | 化学材料 |
3 | 李 莉 | 女 | 教授 | 教育管理 |
二、副教授通过评审人员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申报资格 | 申报专业 |
1 | 汪 洁 | 女 | 副教授 | 汉语言文学 |
2 | 沈玉保 | 男 | 副教授 | 汉语言文学 |
3 | 吴维惠 | 男 | 副教授 | 新闻学 |
4 | 李相武 | 男 | 副教授 | 美术学 |
5 | 于 瑶 | 女 | 副教授 | 旅游管理 |
6 | 黄新华 | 男 | 副教授 | 物理学 |
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2日前到校纪委(电话:0798-8382340)或人事处反映(电话:0798-8384953)。
景德镇学院职改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