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经景德镇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9位教师通过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正常申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申报资格 | 申报专业 |
1 | 胡文毅 | 男 | 讲师 | 美术 |
2 | 曹 君 | 女 | 讲师 | 电子信息、汽车 |
3 | 陆 璇 | 女 | 讲师 | 美术 |
4 | 童 心 | 女 | 讲师 | 英语 |
5 | 占晓初 | 男 | 讲师 | 陶瓷美术绘画 |
6 | 汪万鹏 | 男 | 讲师 | 艺术设计、摄影 |
7 | 方一舟 | 男 | 讲师 | 美术 |
二、转换系列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申报资格 | 申报专业 |
1 | 刘雪芳 | 女 | 讲师 | 艺术设计 |
2 | 付小睿 | 女 | 讲师 | 陶瓷美术 |
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4日前到校纪委(电话:0798-8382340)或人事处反映(电话:0798-8384953)。
景德镇学院职改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