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文明学院(处室)创建评比拟授予单位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3 15:07:31 阅读量: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明学院(处室)创建评比表彰的通知》(景院宣字【2021】26号)文件要求,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申报基础上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讨论研究,产生了2021年度文明学院(处室)拟授予名单。现予以公示。

  拟授予文明学院(处室)名单如下:

  陶瓷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育学院、图书馆、团委、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审计处、宣传统战部、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12月30日前向党委宣传统战部(电话:8384951)或校纪委(电话:8382340)反映。




​  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