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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5 18:57:47 阅读量: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30号)要求,经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报党委会,吕慧明等19位同志具备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刘松波等3位同志具备高校助教专业技术资格,陈琳具备高校助理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考核认定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  名

学历学位

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认定专业

1

吕慧明

博士研究生

讲师

工商管理

2

叶文林

博士研究生

讲师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

孟信刚

博士研究生

讲师

环境科学类其他专业

4

陈勇

博士研究生

讲师

车辆工程

5

刘金枝

博士研究生

讲师

汉语言文学

6

王凯琦

博士研究生

讲师

生物科学

7

李婷婷

硕士研究生

讲师

思想政治教育

8

朱同

硕士研究生

讲师

思想政治教育

9

赵云君

硕士研究生

讲师

思想政治教育

10

龚媛

硕士研究生

讲师

思想政治教育

11

韦洪新

硕士研究生

讲师

机械工程

12

王智森

硕士研究生

讲师

机械工程

13

刘邦雄

硕士研究生

讲师

机械工程

14

高雁平

硕士研究生

讲师

思想政治教育

15

蔡永

硕士研究生

讲师

数学与应用数学

16

胡丽婷

硕士研究生

讲师

环境设计

17

张大民

硕士研究生

讲师

雕塑

18

周乐斯

硕士研究生

讲师

美术学

19

朱姗姗

硕士研究生

讲师

历史学

20

刘松波

硕士研究生

助教

思想政治教育

21

徐夏怡

硕士研究生

助教

思想政治教育

22

徐青

硕士研究生

助教

美术学

23

陈琳

硕士研究生

助理实验师

英语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115日至202111月21日

  三、联系电话

  校纪委联系电话:8382340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384953

  如有异议,可向校纪委或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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