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三育人”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7 11:19:26 阅读量:

​​​​  根据《景德镇学院“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施办法》(景学院党发[2016]40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景院宣[2021]3号)要求,经各单位民主推荐,评审小组评产生了2020-2021学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人选名单。816日,校“三育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对2020-2021学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人选名单进行了审核、评议,确定了拟受表彰单位和个人。现予以公示

  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如下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5个)

  招就处、经管学院、艺术学院、计财处、团委

  (二)“教书育人”先进个人(24人)

  程幸、姜强、方娟、高颖(艺术学院)李艳、朱景燕(人文学院)欧飞兵、付翠(外国语学院)郭丽君、邹璟(教育学院)徐琤、彭津琳(经管学院)李真珍、吴健辉(信工学院)罗月娥、李建(机电学院)林英、韩柱(生环学院)余洪权、占韦(体育学院)周春燕、高雁平(马院)刘海燕(继续教育部)余新建(校外活动中心)

  (三)“管理育人”先进个人6人)

  高俊、郑金江、程树武、徐欣鹏、陈春英、何啸

  (四)“服务育人”先进个人2人)

  韩岚芳(图书馆)叶简(计财处)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向党委宣传统战部(电话:8384951)或校纪委(电话:8382340)反映。

  

党委宣传统战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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