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学院“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施办法》(景学院党发[2016]40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景院宣联字[2021]3号)要求,经各单位民主推荐,评审小组评审,产生了2020-2021学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人选名单。8月16日,校“三育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对2020-2021学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人选名单进行了审核、评议,确定了拟受表彰单位和个人。现予以公示。
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如下: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5个)
招就处、经管学院、艺术学院、计财处、团委
(二)“教书育人”先进个人(24人)
程幸、姜强、方娟、高颖(艺术学院)李艳、朱景燕(人文学院)欧飞兵、付翠(外国语学院)郭丽君、邹璟(教育学院)徐琤、彭津琳(经管学院)李真珍、吴健辉(信工学院)罗月娥、李建(机电学院)林英、韩柱(生环学院)余洪权、占韦(体育学院)周春燕、高雁平(马院)刘海燕(继续教育部)余新建(校外活动中心)
(三)“管理育人”先进个人(6人)
高俊、郑金江、程树武、徐欣鹏、陈春英、何啸
(四)“服务育人”先进个人(2人)
韩岚芳(图书馆)叶简(计财处)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向党委宣传统战部(电话:8384951)或校纪委(电话:8382340)反映。
党委宣传统战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