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景德镇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景德镇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培养实施方案>和<景德镇学院教师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提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景院发【2018】115号)的要求,人事处于2020年12月组织了“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工作,经过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推荐,教务处、人事处复审,拟审核通过了11名教师,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蔡新安、杨波、郭瞻、汪兆栋、梅立雪、肖晓署、陈猛、臧莎莎、于西增、潘洪涛、钱伟
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5日,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向校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384953。
人事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