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30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职称工作小组一审、职能部门二审、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吴新义等8位同志认定为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王发良等96位同志认定为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徐婷等3人认定为助理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4月止,如有异议,可向校纪委或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校纪委联系电话:8382340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384953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