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学院2018年选聘高素质人才公告》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核等程序,现决定,拟聘用吴新义博士,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2月12日前向景德镇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或景德镇学院人事处反映。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审计处0798-8382340,人事处0798-8384953。
人事处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