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7 00:00:00 阅读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身份条件

1、在编人员

(1)我校任专职教师一年及以上,并且在20196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由学校人事和教学管理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相关课程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来校两年(含两年)全日制本科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

2、编外人员

应已依法签署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试用合格并在提出申请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3、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社会上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4)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必须通过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的普通话水平,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体检工作另行由学校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组织进行,请申报人员自行到人事处(行政楼913办公室)领取,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人员到所在教学系室进行测试:

(1测试的组织:由各有关教学单位成立专家评议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评议组由5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评议组由各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各有关评议组组成人员名单请于420日前报人事处备案(行政楼913办公室);

(2测试的标准和要求

测评标准:见《江西省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表》(表格由申报者到人事处领取);

(3)测试的步骤:由组长召集专家评议组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对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并召开评议会议提出评议意见;

(4)兼职教师到所在教学部门进行测试,测试科目由所在教学部门确定。如有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参加评议测试的,必须实行回避制度;

(5)测试时间:413日起至420日止;

5、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申请者,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1、根据文件规定,此次报名统一实行网络报名,201948日至415日工作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应选勾本人任职的高等学校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确认无误后上传;

2、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备份或抄写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3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由学校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部门审核

4、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书面申请

申报人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教学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和教务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2019411日前报送人事处汇总审核后,报请学校批准。

三、现场确认

个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所在高校负责现场确认以及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工作。

1、现场确认时间:5月6日—5月9日(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所在高校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门指定的地点(行政楼913办公室)。

3、现场确认应审核并收齐以下材料:

(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双面打印,需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对出具的毕业证书如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表》5份;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1份;

(9)《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鉴定表》1份;

(10)《体检表》1份;

(11)与网络报名相同的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12)符合免试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条件的获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系列职称不能比照)的申请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13)学校教务处出具的一学年(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的教学任务(课表)证明材料,专职辅导员由思政部出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证明材料并经教务处确认盖章;

(14)学校计财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93-5月)的工资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确认材料用档案袋装好,相关复印件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表格均应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

人事处

2019年4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