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参加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04 00:00:00 阅读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经请示校领导同意,现将我校参加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培训:

[1]培训地点:紫晶会堂

[2]培训时间:3月6日9:00—17:40

[3]参加对象:一、二、三期的全体学员。

二、分期培训:培训地点:市委党校 

第一期,3月7—8日(一天半),我校名额9人名单见附表);

第二期,3月11—12日(一天半),我校名额9人名单见附表);

第三期,3月14—15日(一天半),我校名额9人名单见附表)。

    三、培训内容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文件,把十八大报告和党章作为培训的基本教材,引导领导干部系统学习钻研和理解贯彻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坚决防止学习上的形式主义。在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针对问题学,结合工作学,着眼实际学,努力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落在实处。

    2、严明学习纪律,提高学习效果。参训人员必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贯彻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遵守学习纪律:学员原则上一律在市委党校用餐,不准相互宴请,赠送礼品;不准随意请假、旷课、迟到、早退。

    3、自带学习材料: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大《党章》。

4、交通安排:

[1]全体学员于3月6日上午8:30在学校新行政校前集中乘车前往紫晶;

[2]参加三期培训的学员届时均统一到学校新行政楼集中乘车前往市委党校(具体时间由各领队通知)。

 

附:《培训班分组人员名单》

                                             

 校党委组织部 

                                                   2013年3月1日

 

 

我校参加全市县级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人员名单

 

第一期:3月7日——8日(9人)

    陈普照(领队)、邹长生、戴 强、梁邦福、 王幸斌、吴笑萍、程贤达、胡红梅、罗子林

第二期:3月11日——12日(9人)

    曹品生(领队)、冯小苏、王莉雅、利啸华、王景瑞、赵雪政、卢卫忠、徐治平、于 芳

第三期:3月14日——15日(9人)

舒新兴(领队)、钱 珂、徐 骏、刘昇辉、余莉萍、胡祥青、韩文华、徐艳芳、万文军

 

说明:我校部分县级干部因忙于教代会工作,或因已经纳入省委教育工委党校与市委党校调训计划,本次未安排在培训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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