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明确章程调研报告及初稿上交时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6 00:00:00 阅读量:

各相关部门:
    根据景高专党发[2013]28号文件《景德镇学院章程》制定工作安排表要求,2013年11--12月份,各相关部门要以专题形式开展校内外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提交至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1月份由章程办开始统稿起草,2月份形成初稿。
    各部门的调研报告务必于2013年12月13日(周五)之前完成并提交,各部门的初稿务必于2014年1月6日之前完成并提交。
    以上两项文本均须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提交至高教研究室4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051103892@qq.com
    另:景院章程制订团队群已建立,群号:181990238。欢迎大家加入。群共享中有资料可供下载参考。

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1-25        

附:《景德镇学院章程》制定工作安排表   下载

时间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2013

6月-10

学习动员阶段

1、召开动员大会;

2、学习教育部31号部长令;

3、分解专题和任务;

4、开展校内专题调研;

5、确定校内外咨询专家名单;

6、确定各部门联络人。

2013

11月-12

考察调研,撰写专项

报告及文本阶段

1、发现、梳理问题,形成调研提纲;

2、以专题方式赴外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各部门提交专项研究报告及相关部分文本。

2014

1月-4

章程文本起草阶段

1、正式文本起草;

2、形成文本初稿;

3、专家咨询;

4、进一步完善初稿。

2014

5月-8

征求意见,修改完善

阶段

1、向系、职能部门、民主党派征求意见;

2、向学生、教师、离退休人员代表征求意见

3、向校友代表征求意见;

4、向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5、向专家咨询。

2014

9

申请核准,审定发布

阶段

1、提交教代会审议,修改完善;

2、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3、学校党委会审定;

4、形成《景德镇学院章程》及编制说明;

5、上报省教育厅核准;

6、公开发布正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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