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景高专党发[2013]28号文件《景德镇学院章程》制定工作安排表要求,2013年11--12月份,各相关部门要以专题形式开展校内外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提交至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1月份由章程办开始统稿起草,2月份形成初稿。
各部门的调研报告务必于2013年12月13日(周五)之前完成并提交,各部门的初稿务必于2014年1月6日之前完成并提交。
以上两项文本均须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提交至高教研究室4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051103892@qq.com
另:景院章程制订团队群已建立,群号:181990238。欢迎大家加入。群共享中有资料可供下载参考。
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1-25
时间 |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 |
2013年 6月-10月 | 学习动员阶段 | 1、召开动员大会; |
2、学习教育部31号部长令; | ||
3、分解专题和任务; | ||
4、开展校内专题调研; | ||
5、确定校内外咨询专家名单; | ||
6、确定各部门联络人。 | ||
2013年 11月-12月 | 考察调研,撰写专项 报告及文本阶段 | 1、发现、梳理问题,形成调研提纲; |
2、以专题方式赴外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 ||
3、各部门提交专项研究报告及相关部分文本。 | ||
2014年 1月-4月 | 章程文本起草阶段 | 1、正式文本起草; |
2、形成文本初稿; | ||
3、专家咨询; | ||
4、进一步完善初稿。 | ||
2014年 5月-8月 | 征求意见,修改完善 阶段 | 1、向系、职能部门、民主党派征求意见; |
2、向学生、教师、离退休人员代表征求意见 | ||
3、向校友代表征求意见; | ||
4、向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 ||
5、向专家咨询。 | ||
2014年 9月 | 申请核准,审定发布 阶段 | 1、提交教代会审议,修改完善; |
2、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 ||
3、学校党委会审定; | ||
4、形成《景德镇学院章程》及编制说明; | ||
5、上报省教育厅核准; | ||
6、公开发布正式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