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假期安排2014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日为公休,4月7日星期一为调休,4月8日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全体师生员工要文明出行,确保平安度过假期。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