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江西省省本级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已于2014年2月20日发布。为强化我市财政支出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我市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市政府研究,我市将按照省政府公布的省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江西省省本级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转发给你们,希望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采购目录和标准执行,凡属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均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各级财政、审计和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应纳入而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不准报销,否则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江西省省本级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请见计财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