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分工会:
根据学院《纪念第三十个教师节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安排,进一步丰富教师节文化活动,工会决定在教师节期间举办合唱比赛活动,请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分工会主席认真组织教职工参加合唱比赛,为确保合唱比赛活动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围绕 “学高为师·行为世范”的 合唱主题,以大合唱比赛形式;搭建平台,充分展现我校广大教职工在强校、兴校建设中,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比赛形式、参加对象
本次比赛采取团体比赛形式。参加对象为全体教职工,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成合唱队,表演形式可多样化(齐唱、轮唱、领唱、朗诵等)
三、参赛要求
1、分工会全体成员;
2、参赛各队须演唱两首歌曲。参赛选曲要体现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教师、歌颂幸福生活等内容,两首曲目总长不得超过8分钟;
3、伴奏可采用钢琴、手风琴、音乐伴奏带(光盘)等,比赛时需提前做好准备;
4、比赛采取现场打分的方法进行评比。参赛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5、参赛队员、指挥、伴奏必须是本院教职工。
四、评分标准
1、参赛曲目紧扣活动主题,能够体现合唱的艺术性(2分);
2、音准、节奏准确,吐字清晰;作品处理得当,富有艺术感染力(3分);
3、合唱团着装统一,队形新颖整齐,精神面貌良好(2分);
4、合唱团演唱与指挥、伴奏之间配合默契(1分);
5、演唱有多声部合唱等技巧性处理,声部均衡和谐(1分);
6、合唱队除因公之外,全员参加(1分);
7、评分采取10分 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得出最终得分)。
五、评委要求
1、维护比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评委的良好形象;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按照组委会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奖励设置
一等奖二个 二等奖四个 三等奖六个 优秀奖若干
七、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14年9月
2、比赛地点:北苑学术报告厅
八、活动流程
1、第一阶段(2014年5月15日—6月15日)各分工会选择参赛歌曲报校工会并组织排练。
2、第二阶段(2014年6月16日—6月30日)各分工会继续组织排练,工会组织人员下基层,了解排练情况。
3第三阶段(2014年8月22日—30日)工会组织赛前抽签,制定节目单。
4、第四阶段2014年9月组织比赛演出。
工会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