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9 00:00:00 阅读量:

各系、各部门

在职教职工2014年1-5月调增绩效工资的补发已发放交行,请各位教职工查收。

根据个税政策,与地税局沟通后,本次补发工资的纳税按照增资前后的税差进行补缴,即应补税=(6月份调增绩效工资后个税-5月份调增绩效工资前个税)*应补工资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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