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1 00:00:00 阅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于2014年11月21日召开,根据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批复,此次评审通过率不超过60%,即通过人数(8人*60%)不超过5人。经景德镇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5位教师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将名单及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申报资格

申报专业

1

戴维丝

讲师

美术

2

杨  光

讲师

经济学

3

杨科朋

讲师

美术

4

高惠凡

讲师

美术

5

  

实验师

汽车服务工程

    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于2014年11月27日前到校纪检监察审计室(电话:0798-8382340)或人事处反映(电话:0798-8384953)。

 景德镇学院职改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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