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2015年高校“学生道德培育与规范体系构建”团赴新加坡培训的通知》(赣教办函[2015]94号)文件要求和分配名额,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选派王振华参加2015年出国培训,现将我校拟选派人员公示如下:
一、选派人员
姓名 | 所在部门 | 参训项目 | 培训时间 | 培训机构 |
王振华 | 学工处 | 高校“学生道德培育与规范体系构建” | 2015年8月中下旬—9月初(为期14天) | 新加坡专业教育培训中心 |
二、培训费用
此次赴新加坡研修学习费用3.6万元由省财政专项负担,南昌地区以外高校往返南昌的交通食宿费由各高校负责报销,其它费用个人自理。
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4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工处联系,电话0798-8384955。
景德镇学院学工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