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2016年度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请各院系、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的相关预算申报工作。
申报原则:
1、“厉行节约”原则;
2、“谁管理谁申报”原则;
3、“分类管理,专款专用”原则;
4、以教职工、学生人数为基础,参照2015年基数申报;
5、严控新增项目。
二、申报内容:
1、部门预算(含2015年度已纳入部门管理的专项经费);
2、归口部门管理的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 | 管理部门 |
师资队伍建设 | 人事处 |
教学仪器设备 | 教务处 |
图书资料 | 图书馆 |
行政设备购置 | 办公室 |
对口帮扶 | 组织部 |
学生事务 | 学工处 |
水电费 | 后勤处 |
对外交流 | 外事办 |
三、申报时间:
2015年12月31日前申报到计划财务处,由胡勇军统一收集汇总。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1、部门预算表样
2、专项经费预算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