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0 00:00:00 阅读量:

各院系、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2016年度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请各院系、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的相关预算申报工作。

  • 申报原则:

1、“厉行节约”原则;

2、“谁管理谁申报”原则;

3、“分类管理,专款专用”原则;

4、以教职工、学生人数为基础,参照2015年基数申报;

5、严控新增项目。

二、申报内容:

1、部门预算(含2015年度已纳入部门管理的专项经费);

2、归口部门管理的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

管理部门

师资队伍建设

人事处

教学仪器设备

教务处

图书资料

图书馆

行政设备购置

办公室

对口帮扶

组织部

学生事务

学工处

水电费

后勤处

对外交流

外事办

三、申报时间:

20151231日前申报到计划财务处,由胡勇军统一收集汇总。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1部门预算表样

            2专项经费预算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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