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景人社字〔2016〕6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人事处、科研处审核,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请党委会审定通过,拟推荐李美珍教授作为我院申报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选。 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4月19日前向校监察审计处或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382340或8384953。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