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育人标兵等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景学院党发[2016]29号)文件,经过各党总支(支部)推荐、人事处审核、评审小组审议并报请院党委9月2日会议审定,现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优秀教师(23人)
朱景燕、张慧敏、王效东、叶云、钱洁岚、耿丽梅、王强、方一舟、江碗璐、蒋小兰、
钱伟、利莉、孙小霞、冯晓晖、司春灿、杨波、郑璟华、郭丽君、黄玉梅、余洪权、吴姝韵、邵勤、马玉林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21人)
陈后辉、万雪平、练缤艳、 鄢游华、王炳山、饶国勇、张伟旗、高松林、张亚娟、
倪艳翔、徐忠民、操武斌、余其亮、方辉、赵新、程树武、邵方、曹君、闻曦燕、李淑琴、夏建伟。
三、“三育人”先进集体(6个)
艺术学院,思政部,教学督导组,工会,学工处、团委,基建后勤处
若对以上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2016年9月8日前向校纪委(监察审计处)或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382340,8384953。
校“三育人”评选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