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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德镇学院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9 00:00:00 阅读量: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6年3月9日至4月24日对我院党委进行了巡视。5月24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四个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学院党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开展巡视工作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院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对我院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严肃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我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院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为学院事业健康发展,实现建设一所合格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高校的目标提供政治保证。

二是加强领导,协调推进。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院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景德镇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具体整改项目及时调度、加强协调。在省委巡视组的指导下,及时制定印发了《中共景德镇学院委员会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反馈意见四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研究,制定了56条具体整改措施,列出整改进度表,并对每一个整改项目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学院党委统一要求,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限时整改,做到积极配合、协调推进。

三是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在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改中,学院党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原因,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内容、方向和目标,明确整改重点、完成时限和措施,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行逐条核查、销号管理,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一件一件抓好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对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问责追责,为顺利完成整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具体整改工作

各位牵头领导、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抓落实。目前,4个方面23项整改任务中,已基本完成的14项,12月底前完成及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9项。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共14项)

1、关于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落实责任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学院党委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了党委对推进党风廉政的领导,明确了把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的要求,明确了推动履行“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两个月来,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3次领导小组会、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和专题汇报会,认真学习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意见》文件精神,对整改思路和工作步骤进行了梳理,讨论了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并下发了《中共景德镇学院委员会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景学院党发[2016]30号),研究、调度、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中共景德镇学院委员会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要求,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二是制定《景德镇学院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了领导班子成员和院(系)党总支书记上廉政党课。从6月2日至6月24日,党委书记带头给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11个专题、上廉政党课15次;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分别在本部门给师生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

三是制定了《景德镇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着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廉政谈话: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6月17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四是于2016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举办了专题报告会、专题学习,专题图片展、专题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和红色教育、廉政文化征文比赛以及创作活动,选送6件优秀作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着重修订完善了《景德镇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景德镇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景德镇学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景德镇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等制度。同时,梳理修订完善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和文件共66个,7月已修订完善的有50个,12月前将修订完善的有16个;

二是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力。加强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如教师绩效工作量考核办法的制定,食堂改造工程立项等,制定了严密工作措施,起草具体实施方案,经过反复论证,在确保方案合理可行的基础上递交会议研究决定;严格规范决策程序,每项议题事项决策均应按议题确定、酝酿准备、会议人数、研究讨论、会议表决、记录存档、决策实施等程序进行;明确“三重一大”问题的权限和责任,并分别采取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及时调整招标领导小组,对涉及到招标方面的问题采取公开招标,对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还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是加强班子团结,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对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均事先酝酿沟通,不成熟不上会;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之间充分发表意见,对重大问题做到相互沟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共识,形成合力。

3、关于履行纪检监督职责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纪委书记不再代管其他工作。5月29日,学校召开党委会,决定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纪委书记专职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不再代管其他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监察审计处处长兼任纪委副书记”人选已上报市纪委,待按程序批复;

二是按照《景德镇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与分工》和层层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责任状,列出《景德镇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三是扎实推进“三转”工作。认真梳理学院纪检监察各项规章制度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已从参与的10项议事机构中退出7项,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聚集主责主业。已制定出《景德镇学院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四是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形成了“小金库”治理的调查报告;开展了学校资产出租转借工作专项治理、违规发放“奖金、福利”专项治理等工作;

五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配合市纪委就有关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完成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6件问题线索的初核、立案、调查等工作,提出了处理意见,学校党委根据纪委提出的处理意见,作出了给予2名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的处理决定,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六是进一步明确了纪委职责定位,加强了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聚焦主业主责,把工作切入点从配合、参与转到执纪、问责上来,提高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履职能力。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新要求,采取警示教育、纪律处分等方式,推进监督执纪多样化常态化。

4、关于对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针对“部分党员党性修养、道德修养差,心中无敬畏、行事无底线,违纪违规行为频发”的问题,制定了《景德镇学院领导干部戒勉实施办法》,完善了《景德镇学院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集中开展了领导班子成员、院(系)党总支书记上廉政党课,邀请省教育厅巡视员周金堂来校作“两学一做”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手抄《党章》、网络学习等活动;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学校建立了“红十军和方志敏精神展示室”,并分期分批组织师生党员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文化教育和廉政教育;同时已对年底各党支部开好“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学习教育考核评比等工作作出安排;

三是召开庆祝建党95周年暨表彰大会,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

5、关于“小金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自查和调查,核实了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情况;

二是6月中下旬,对自查中“小金库”零报告的部门进行了抽查,并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

三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对查出的“小金库”全额收缴院财务,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是制定并下发《景德镇学院创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创收经费的使用,增强了各部门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6、关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存在问题,分析情况、摸清底数,明确要求、加强整改,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按照2014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教职工集体福利的发放;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配合市纪委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

四是严格按“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管理要求使用创收经费,严格执行新制定的《景德镇学院创收管理办法》,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7、关于公款吃喝、旅游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已发生的公款吃喝、旅游进行认真整改,并如数缴回公款;

二是修订完善《景德镇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标准、报销范围和程序等,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配合市纪委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

8、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完成了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报送以及副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工作;完成了市管干部的档案补充报送工作,基本完成院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补充工作;

二是对全校普通教师档案进行了全面集中核查和清理,从市教育局接转104份普通教师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了核查和补充;

三是进一步规范科级以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完善了普通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做到材料及时入档,真实齐全,管理规范有序。

9、关于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依据《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景德镇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公示任职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和选任工作过程中的一些重要情况进行记录,并明确记录的主要内容。

10、关于对学院财务管理监督不力,造成资金体外循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度,加强账户、资金监管,规范现金管理和出纳岗位职责,压缩日常现金库存,减少日常现金支付,按照要求核定现金支付的范围和金额,从而杜绝“大额资金体外循环”现象的发生。

二是强化了支付审核程序。按照要求,核定现金支付的范围和金额;申办了企业网银业务,在支付流程上加强监管,在网银操作员上面设置了两级密钥授权共三人控制的模式,强化支付审核、相互制约;

三是已安排专家到学院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出纳业务进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11、关于现金管理、公款私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到立行立改,取消出纳员作为存取日常备用金的个人银行卡,规定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元;

二是制定了《景德镇学院现金管理办法》,加强现金管理,规范出纳岗位职责,收入及时送存银行,杜绝公款私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强化岗位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的现金支付工作流程;

三是重点规范支付方式,对1000元以下的日常支付采取企业网银转账支付,对1000元以上的日常支付采取支票支付,对不属于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一律采取转账付款方式。

12、关于挪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对“挪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初核、立案和审理,形成了相关调查报告,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学院党委研究,作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处理决定

13、关于公款外借问题的整改情况

(1)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一是核实了个人因公、因私借款和单位往来形成应收款、暂付款等公款外借情况。

二是开展了分类清收工作:个人因公、因私借款、单位往来形成应收款、暂付款等除下列几项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外,其余公款外借情况全部完成清收。尚未清收的项目组成:部分博士安家费、在职、退休职工由于身体患病或家庭特殊困难等因私借款,均已作出报账或还款计划;融资公司保证金,按相关合同将于2017年归还融资款后清帐;继续教育学院云教室设备借款,因发票未到,目前正在催办;1999年之前的历年“死账、呆帐”,将按相关财经政策专题研究,拟办理核销手续。

三是修订、完善了《景德镇学院因公借款管理规定》。停止对工程、维修等业务单位及个人的借款,按合同约定凭正式发票分期报账。制定了严格的借款清理程序,按“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和报账时先归还所借公款的原则执行,从严控制个人因私借款,严格借款及归还流程。

14、关于虚假发票套现,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巡视组移交的“虚假发票套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立案、审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学院党委作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处理决定;

二是着手对近三年来原始票据中无品名、无数量、无单价的“三无”发票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开展整改;

三是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制定《景德镇学院经费审批规定》,严格履行会计工作规范,着重对票据的各要素严格审核,规范报账签批流程,做到层层把关。

(二)12月底前完成及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项目(共9项)

1、关于领导班子在办学治学,本科建设转型发展方面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院领导班子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反思,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确立了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做好的几件大事:出台了《景德镇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与专业资格评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景德镇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校园建设等子规划编制;审定了《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概念方案》、《景德镇学院全光网建设运营方案》,组建第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是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影响学校转型发展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调研报告》,制定了“十三五”时期《景德镇学院根植地方转型发展行动计划》;

三是全面实施《景德镇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和新版《景德镇学院人才培养方案》。

四是下一步整改举措:强化责任担当,按照《景德镇学院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要求,逐项切实抓好落实;不断探索破解转型发展难题的方法和途径,学士学位点申报、师资队伍建设、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机制改革以及智慧校园建设等工作有望在下学期完成。将适时召开景德镇学院首届教学科研工作大会;按照“知行合一、守正出新”的办学理念,努力构建“产学研结合、教学做合一”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全面改造通识教育课程,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

2、关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较弱,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培训。4至6月,党委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3次;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好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的网上学习,开展了处级和正科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五大发展理念集中轮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省委、省教育工委、市委等各级党校的专项知识调训;

是优化基层组织设置。将国际教育中心党支部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党支部、现代教育中心党支部归口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党总支,解决了“有的党支部只有2个党员”的问题;

三是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常态下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修订了《景德镇学院基层党务工作者激励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健全基层党务工作者待遇保障机制、教育培训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和日常关怀机制;

四是根据实际,对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加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建立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制度。

五是下一步整改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能力;拟于下学期完成学院新一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选优配齐党务干部。

3、关于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院已开始新一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拟定了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市委审核;

二是拟定了《景德镇学院“三定”方案实施意见》,明确了学院内设科级机构、岗位和领导职数,为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依据;

三是完成了对符合任职条件的科级干部档案审核、补充、认定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

四是下一步整改举措:学校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符合任职条件且群众认可的,按程序选拔任用,对不符合任职条件或得不到群众认可的,取消其职级待遇。

4、关于超职数聘任教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5年以后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严格实行评聘分离,不再办理学校内聘;

二是已向市人社局正式申报《景德镇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待方案核准后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数对全员教师开展评聘定级;

三是出台了《景德镇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明确了教师科研工作量的基本定额,同时制定了《景德镇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推进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对全校在研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督促教师按照进度完成科研项目并及时报销使用的科研经费。

四是下一步整改举措:制订《景德镇学院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细则》,9月份开学后适时启动首轮岗位设置评聘工作。

5、关于干部年龄结构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分析了学院当前干部年龄结构现状,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尤其是中层部门领导干部年轻化进程亟待加快;修订完善了《景德镇学院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方案》,建立后备干部选拔培养长效机制。在下一步的选拔任用工作中,综合考虑年龄结构、任职年限和任职考核情况,注重年轻干部的推荐和选拔,进一步优化干部年龄和学历专业结构。

6、关于干部交流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了《景德镇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明确了干部交流轮岗要求;通过基层调研、谈话、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等,基本完成了干部交流轮岗的准备工作。在下一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科学设立交流岗位,兼顾党政群团部门与教学、教辅机构之间的干部调整,做好干部交流轮岗,重点加强长期在同一风险岗位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

7、关于原景德镇高专将现代教育中心大楼部分面积用于对外承包经营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了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整改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经与波杰公司多次沟通、磋商,已基本理清了双方水电费和承包费等方面的债权、债务关系。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双方进一步就新的协议形式、内容进行磋商,签订新的协议文本并实施。

8、关于原景德镇高专将校园土地无偿提供给私营公司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成了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为解决美德公司无偿占用学院土地的问题,就此块土地上由该公司所建房屋所有权转让问题进行了多轮磋商,达成了初步意向。这期间,学校已加强对该房屋所经营的生活服务中心监管,杜绝安全隐患。下一步继续通过双方协商、谈判,直至收回学校资产,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9、关于学校闲置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清产核资。6月以来,学院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面清产核资,全面摸清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及使用情况,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二是着手对资产闲置浪费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北苑综合楼部分启用工作正在进行;

三是修订《景德镇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科学严密、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堵住制度漏洞。

四是下一步整改举措:学院正在对北苑综合楼进行装修,年底可以部分启用,关于北苑礼堂,目前正在拟定方案,准备向社会发布合作公告,引资合作建设、经营;关于原陶瓷职工大学校区,学院拟提请景德镇市政府进行土地收储,如近期不收储,则向社会发布合作招商公告。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对巡视组移交学校的6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查、核实、立案和审理,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4人的处理决定。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经过历时两个月的努力,我院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要求和师生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院党委将继续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以抓铁有痕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视整改不断引向深入。

(一)持续发力,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持续发力完成好巡视整改工作,保证后续整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不走样、不变通。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做到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完成的整改任务,特别是对涉及面宽、情况较复杂,需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我们将综合统筹、精心部署,建立台账,由班子成员任整改责任人,制定详尽的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一抓到底,坚决完成。

(二)严肃执纪监督,强化追究问责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纪重点,提升执纪效果。要用严的纪律整治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发挥巡视整改的震慑作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在全院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

(三)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构建长效运行机制

以《景德镇学院章程》为统领,进一步健全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继续对学院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工作、基建后勤、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切实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全面推行党务和校务公开,使权力的运作行为规范,对权力的监督有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8-8382340;邮政信箱: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8号景德镇学院行政楼巡视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333000。

 

 

 

 

 

                    中共景德镇学院委员会

                    2016年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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