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综治委传来喜讯,我校荣获2014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校建院升本后连续两年被市综治委授予该称号,同时张家富等三位同志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4年,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确保了校园政治稳定和校园治安平稳,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提升(校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