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6 00:00:00 阅读量:

各院系:
     现将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举办2017年江西省高校心理咨询师(二级、三级)鉴定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推荐青年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报名参加培训,并于3月15日前将参训教师名单及表格报招就处虞高明老师处汇总,由招就处统一报名。凡参加培训并取得了资格证书的,其培训费用由招就处给予报销,旅差费由各院系在毕业生就业指导经费中报销。
附通知:

举办2017年江西省高校心理咨询师(二级、三级)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队伍的职业指导能力,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辅导,更好地服务于全省高校毕业生,经研究,我中心决定与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共同举办2017年江西省高校心理咨询师(二级、三级)鉴定培训班,由江西乐易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种类
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级)
二、培训对象
省内各普通高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参加此次鉴定培训,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心理咨询师三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2)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心理咨询师二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在读研究生为研二及以上)
(2)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报名事项
1.本次鉴定培训采取自愿原则,各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参训,并填报《2017年江西省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二级、三级)鉴定培训班报名汇总表》(附件1)。
2.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稿一张(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文件名统一为:学校+姓名.jpg;
(2)报考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扫描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
(5)申报条件所需要的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扫描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3.请各高校于2017年3月17日前将本校《2017年江西省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二级、三级)鉴定培训班报名汇总表》的电子版、盖章扫描件以及报考人员须提供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请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学校+报考人数)。
五、其它事项
1.培训时间:2017年4月25日-27日(24日全天报到)。
2.培训地点:南昌百瑞四季酒店(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10号)。
3.培训费用:
心理咨询师三级:2980元/人(含专家授课费、培训教材费、报名鉴定费等成本费用)
心理咨询师二级:4280元/人(含专家授课费、培训教材费、报名鉴定费等成本费用)
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
账 户:江西乐易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红谷滩支行
账 号:7919 0596 4010 106
5.培训形式:专家现场面授。培训期间,拟邀请国内心理咨询方面的专家来赣授课。全体学员将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经考核鉴定合格者,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京峰、杨屾、李嵘
电  话:0791-82215566、0791-88510036
邮  箱:191472580@qq.com

总附件下载:

    1.江西省2017年心理咨询师(二级、三级)鉴定培训班报名表
    2.工作年限证明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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