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景德镇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办法》(景院发〔2022〕38号),《“四有”好老师评审办法》(景院党发〔2023〕4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三育人”、“四有”好老师评选工作通知》文件要求,经评选,现就2023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四有”好老师名单公示如下: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及个人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3个)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后勤保障服务处
(二)“教书育人”先进个人(23人)
汪开潮、张亚娟、王智鸿、余婕、袁媛、熊孟瑛璟、王怀忠、李伟信、肖晓署、吴俊芳、胡立太、钟楚婷、叶云、徐琤、韩旭、李珍真、席奇、刘婷玉、罗月娥、孟信刚、查雁楠、张宜康、赵娜
(三)“管理育人”先进个人(4人)
鲍珍妮、王龙、徐灵、刘浪
(四)“服务育人”先进个人(4人)
秦蓉、王昊、郑勇军、徐春华
二、“四有”好老师(5人)
吴俊芳、李珍真、刘婷玉、叶云、汪开潮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7月5日,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电话:8384953)或校纪委(电话:8382340)反映。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