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
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置,全体师生员工要注意出行安全,确保祥和平安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