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最美家庭”“景院好人”的通知(景院宣字【2022】25号)文件要求,在各二级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了综合评议,最终确定以下家庭、个人为“最美家庭”“景院好人”
最美家庭:占俊、占韦
景院好人:助人为乐:胡立太、欧阳嘉鹏
见义勇为:无
诚实守信:徐国平
敬业奉献:肖祖铭、叶绿素、彭津琳
孝老爱亲:杨丽冬
现予以公示,如果有不同意见,请在7月7日前向宣传部反映。
联系电话:13879866915
党委宣传部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