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作者: 来源: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5年10月17日
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 号)要求,现将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予以公示。
《自评报告》请登录学校办公系统查看,若有任何建议,请在 10 月 30 日前与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13576401062; jdzxypjbzb@163.com。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
景德镇学院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5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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